陇神戎发: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罗臻先生、吴烨女士以及时任独立董事周侃仁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宗义先生、罗臻先生、吴烨女士、周侃仁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