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是 2 名独立董事,由 2 名独立董事推举 1 名 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章 决策程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