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职提 供指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古鳌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