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古 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