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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古 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