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古 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