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 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 事 第六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