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1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度报告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