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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 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684 号)批准,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信技术"、"发 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作为科信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 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科信技术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