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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约定,且以审计报告为 依据,是合理可行的,未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 权利、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审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实施。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