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 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积极为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