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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 行职务。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