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