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 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工作组组长由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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