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187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K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187号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容大感光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容大感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