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有权拒绝 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