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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贝斯 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1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00.00 万张,按面值发行,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8,353,556.60元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