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相符; (三)截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 事、独立董事和外籍员工,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本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截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