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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无锡市太湖西大道2168号佳诚国际大厦四楼 邮编214000 电话:0510-85898601 传真:0510-85898602 Fouth Floor, Jiacheng Building, 2168,West Taihu Avenue, Wuxi City Post code:214000 Tel:(0510)85898601 Fax:(0510)85898602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2023】太律非字第 422 号 致: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精机")的委托,担任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