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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ALAEALAE(SZ:300585)2023-11-27 11:11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即5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1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