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截至目前,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彩新材")每股注册资 本的认缴价格均为 2.5 元,且美彩新材刚成立不久尚未产生收益,公司作为创始 股东,与其他股东及新投资人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后,拟放弃 本次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由刘至寻认购该部分股权并按 2.50 元/出资额 向美彩新材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本次公司放弃对美彩新材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 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计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交易关联方受让美彩新 材所涉权利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董事黄伟汕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1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