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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股份: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 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 法律意见书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出具。 2、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赎回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审计、 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和意见。在就有关事项的认定上,本所 律师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取得的文书,在本所律师履行普通人 的一般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相关意见的依据。就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评估报告、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如有),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 告引述。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