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更 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