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 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及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 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