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3月修订)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会成员内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规则及时 补足委员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工作规则履行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