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1 | 问题 | 2 | 1 | | --- | --- | --- | | 问题 | 3 | 16 | | 问题 | 5 | 27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3 号)。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题 2 2. 报告书显示,截至 2023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2.47 亿元、6.79 亿元,评估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 请你公司: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就 问询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说明,现将相关问询回复说明如下: (1)详细说明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前十大客户的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资信情况、还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