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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Huakai YibaiHuakai Yibai(SZ:300592)2024-02-04 08:3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证券部(以下简称"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会议召集人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当通过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