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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300592Huakai Yibai(300592)2024-05-21 11:23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 市通拓科技(以下简称"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通拓科技 100.00%股权,通拓科技主营业务为跨 境出口电商业务,属于互联网零售行业,已取得业务开展所必需的经营资质。本 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