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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Huakai YibaiHuakai Yibai(SZ:300592)2024-05-21 11:23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跨境出口电商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F 批发与零售业"之"52 零售业" 之"互联网零售"(F529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要求,不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所列的不支 持在创业板申报发行上市的行业类型。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跨境出口电商业务,与标的公司所属同一行业。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方优势互补,通过共享销售 体系、采购渠道和研发能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完善上市公司全球化布局,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行业地位。 综上,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