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2023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川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6 号)批复,长川科技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26,775 股,发行价格 45.7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371,799,956.2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2,458,380.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38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