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5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