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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BCCYBCCY(SZ:300614)2024-01-11 08:11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本制度规定的"主要股东"系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 不足百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