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 持有其股权不足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权不足 50%且不 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 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 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