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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BCCYBCCY(SZ:300614)2024-04-25 15:49

致: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 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川畅银"、"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百川畅银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