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河南百川畅 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畅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百川畅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 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9 年 2 月 21 日止(如该日为法 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