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寒 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 指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公司应和总经 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 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