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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HANRUI COBALTHANRUI COBALT(SZ:300618)2023-11-22 10:34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审计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 3 条至第 5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 提交董事会: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风险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