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二○二三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