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佛山市金银 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授权事项有利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 宜的顺利实施,授权内容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 关授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李昌振 黄延禄 曹永军 二○二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