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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华 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