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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投资经营决策事项是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一)对外投资; (二)公司所进行的项目(实业)投资行为; (三)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四)提供担保; (五)融资,包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权 益凭证筹措资金以及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筹资的行为; (六)公司其他重要投资经营决策事项。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购买、 出售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