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测导航: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