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 1 - 第1条 为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3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可以兼 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4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第5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