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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300631JiuWu Hi-Tech(300631)2024-03-04 13: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ΞOΞH+ΞH\Xi{\cal O}\,{\underline{{{-\,}}}}\,\Xi{\cal H}\,{\underline{{{+\,}}}}\,\Xi{\cal H} 第一章 总 则 第6条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不包括《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附属企业。 第一款中"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 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 事项;"任职"是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 员。 第7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 - 1 -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