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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JiuWu Hi-TechJiuWu Hi-Tech(SZ:300631)2024-03-04 13: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O=\left[{\exists\!\!\left[{\mathcal{H}}\right]}\right]\neq\right.\equiv\left.\right] 第6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 第1条 为了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2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改聘、续聘和解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3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股东大会最后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 第4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