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以下无正文)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 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戴建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