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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 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 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投资分为风险 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 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 权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