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1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