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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SYNERGYSYNERGY(SZ:300636)2023-11-28 10:5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并有 1 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