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同和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 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 1-8 年。具体每笔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公司与有 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 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公司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最终确定的授 ...